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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 研究分析省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经济安全的重要题问,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省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综合分析全省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全省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收支总量平衡。

(四) 研究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 提出全省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全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的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省财政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负责全省重大项目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内筹融资工作;负责非国有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制及上市审核推荐工作;指导协调全省招投标工作;组织和管理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六) 推进全省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研究高技术产业发展动向,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

(七) 研究分析全省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省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负责全省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各市经济协作工作;负责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八) 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省级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 做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全省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 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人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二) 拟订并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和政策。

(十三) 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发展规划与地区经济处 国民经济综合处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固定资产投资处(项目办) 产业政策处 国外资金利用处
农村经济处 能源处(能源办) 交通运输处 工业处
高技术产业处 社会发展处 经济贸易处 财政金融处
人事处 陕西省经济动员办公室 直属机关党委 监察室
西开办综合处      

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和政务信息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委机关财务报账、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信访工作。

具体职责:

1、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联系并安排委领导参加有关公务活动。
2、负责委党组会、委主任办公会、全省发展改革会等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全委的文件、电报、资料的收发、批分、核稿和催办。
4、负责督查工作。协助委领导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督促委内有关处(室)和委属有关单位落实好省委常委会、省长办公会、省政府常务会、省政府专题(专项)会等会议决策事项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件;督查委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和委主任办公会等会议决策事项的落实工作。
5、负责答复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事宜。
6、负责文秘、公文管理、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保卫和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管理全委政务信息工作,编印《发展改革工作动态》等内部刊物。
7、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全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研究制定委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和规章制度,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
8、起草全委年度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起草、修订机关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起草并组织实施工作目标责任制。
9、协调处室间的业务活动。
10、负责委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房产、车辆、职工福利、计划生育等行政事务工作;办理机关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作。
11、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所做好离退休干部和职工的医疗、住房、生活福利待遇的落实及有关善后工作。
12、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政策法规处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参与、协调经济法规的起草和有关工作;组织研究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等重大问题;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具体职责:

1、组织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战略、政策;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国家经济政策对我省的影响;跟踪分析经济运行中重点和热点问题,对重大经济政策的实施进行分析评估。
2、负责委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
3、负责制定全委重大课题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委重大问题研究经费管理及成果评选;承办委机关学术委员会工作。
4、负责拟定全委立法计划,组织、协调、参与经济法规的立法调研和起草;承担送我委审查或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协调工作。
5、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6、负责全委普法工作;指导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
7、负责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发展规划与地区经济处

  研究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全省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理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和经济协作;承办全省开发区规划和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我省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发展的有关工作。

具体职责:

1、研究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负责中长期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
2、负责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
3、研究提出促进城镇化发展的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参与审查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4、研究提出生产力布局规划,参与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安排重大项目。
5、研究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政策,组织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联系区域经济合作及对外协作、对口支援,协调地区经济协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省援藏办日常工作。
6、指导部门和市县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衔接协调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负责编制跨行业、跨区域综合性规划。
7、负责使用国内资金项目进口设备减免关税、增值税的确认;负责内资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确认;协调海关和税务部门办理中的有关政策及问题。
8、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中长期规划、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参与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审查;负责编制绿色援助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计划和基础测绘计划。
9、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各市、各部门的可持续发展行动。
10、负责中长期规划的评估,组织协调各专项规划的评估工作。
11、负责提出省级、国家级开发区设立的审查意见,研究提出加快开发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协调开发区发展的重大问题,联系指导全省开发区工作;负责省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国民经济综合处

  分析研究全省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全省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经济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全省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具体职责:

1、对国民经济总量和重大比例关系进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增加就业和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
2、组织编制和下达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3、对全省国民经济运行走势进行分析、预测。建立健全形势分析、监测、预测报告制度,定期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4、负责拟订并协调全省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5、参与组织全省发展改革会议。
6、负责市、县发展改革部门的业务联系与信息交流,指导市县发展改革工作。
7、负责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工作。
8、负责委内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系统陕西纵向网节点运行和维护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研究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具体职责:

1、组织研究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的综合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2、对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进行超前研究,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3、跟踪调查研究改革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4、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配套改革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5、组织全省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改革试点方案,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6、指导有关部门和市、县做好专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并协调做好实施工作。
7、负责指导全省小城镇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中的问题。
8、收集分析全省及外省(市、区)改革开放方面的信息动态和对策措施,做好体制改革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工作。
9、承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的宣传和服务工作。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固定资产投资处

  研究提出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资体制改革配套政策法规的建议;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组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编制下达全社会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和省预算内建设资金投资计划;负责中央驻陕单位、省政府各部门、省人大、省政协(包括民主党派)、省委直属系统、省高检、省高法机关建设和事业发展项目的审核和投资安排;审批审核公检法司、城建、环保以及无主管单位的建设项目;综合管理重大项目初步设计审核工作;指导全省招投标工作;参与审核重大项目初步设计、招标方案、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信息库,发布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信息;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问题;承办省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管理委驻京办。

综合组

1、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投资方向和规模,提出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2、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参与拟订地方投资法规和规章。
3、组织编制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参与编制行业发展建设规划;规划全省重大建设项目。
4、负责管理和协调全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编制下达全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参与省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5、负责全省重大前期项目信息库的完善、更新和维护工作;发布投资政策和项目信息。
6、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开发投资调控政策;审核房地产开发项目;编制全省经济适用房建设指导性计划,指导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及其他住房建设。
7、负责承办省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联系委驻京办。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投资管理组

1、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研究提出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措施;负责制定项目核准、备案和财政性投资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投资政策法规。
2、组织编制下达全社会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和省预算内建设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组织有关方面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保设施、公检司法和政权设施建设规划。
3、负责中央驻陕单位、省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等)的机关建设和事业发展的项目审批及投资安排。审批、审核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保设施、公检法司、军队、武警、国家安全设施项目,并安排投资。
4、负责衔接协调委内各处和省级各部门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提出省委、省政府审定项目的资金配置意见。
5、统计分析各类财政性投资(包括中央补助、中央专项、国债、省级预算内投资等)情况,提出对策措施;指导市、县投资业务。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建设管理组

1、负责招投标配套法规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招投标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咨询评估机构、招投标代理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资格认证。
2、研究提出省预算内投资建设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标准、取费定额、取费费率和取费科目的设置。
3、研究提出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办法;负责全省重大项目初步设计审核的综合管理。
4、组织编制全省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监测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组织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负责重大建设项目信息汇总、发布和宣传报道;负责管理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网和招投标网。
5、负责省预算内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初步设计审核;参与委内其他处室重大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产业政策处

  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本省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改革,协调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具体职责:

1、分析产业发展情况和问题,提出全省产业发展方向,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产业政策咨询论证、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相关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2、组织制定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鼓励产学研联合、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依据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对企业投资项目提出意见;提出全省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对全省符合鼓励类目录的产业、企业进行确认,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参与协调推进"中国名牌"战略的相关工作。
3、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政策和建议;组织拟订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4、研究分析产业组织结构情况和问题,组织制定产业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企业重组工作;提出全省支持和鼓励发展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跟踪监测,提出调整建议;参与企业发行债券股票等融资投向的审核工作。
5、研究分析基础产业、原材料产业、矿业、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及老工业基地发展改造、调整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对策措施;衔接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
6、协调全省机动车企业和产品准入管理,参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有关工作,落实机动车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涉及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的管理规章,规范机动车行业发展;组织协调汽车产业国内外合作。
7、研究分析全省服务业的情况和问题,拟订全省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组织制定服务业年度发展指导性计划;联系指导市县和部门服务业工作;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8、负责拟定全省烟花爆竹行业产业政策。
9、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规范发展。
10、联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组织协调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11、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国外资金利用处

  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我省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发展战略、政策、总规模和投向;负责全省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研究提出境外投资投向产业指导目录和地区规划的建议;安排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负责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具体职责

1、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我省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拟定我省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利用国外贷款、境外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研究提出境外投资投向产业指导目录和地区规划的建议;研究提出有关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参与研究我省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3、负责我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参与审核利用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等)项目,审核或审核上报利用国外贷款申请;编制我省利用国外贷款被选项目规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管理我省外债偿还周转金。
4、安排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重大项目,参与审核外商直接投资项目;负责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新方式在我省的试点工作;指导市、部门对外招商引资工作。
5、安排境外投资重大项目,审核或审核上报境外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拟定境外投资用汇计划。
6、负责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
7、负责利用外资项目(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利用国外贷款项目)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8、负责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为办事单位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农村经济处

  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态势,提出全省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编制全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安排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

具体职责

1、研究全省城乡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总量平衡和农村基本政策等重大问题,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农业(农垦、农机、果业)、林业、水利(水保、小水电、水产)、气象、乡镇企业等行业法规起草和执法检查工作。
2、组织编制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乡镇企业等行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小城镇发展规划。
3、组织编制全省农业、林业、水利、气象、乡镇企业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有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安排有关财政性投资;负责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重点项目的审批、初步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限上项目的报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问题。
4、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参与研究农业、林业、水利、气象、乡镇企业等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及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意见;参与研究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农村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5、汇总分析和发布重要农村经济信息,负责管理全省农村经济信息网的建设和运行。
6、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能源处

  监测分析国内外能源产业的发展态势,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拟订全省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负责编制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的建设规划;提出全省能源体制相关改革方案的建议和政策;负责能源行业和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内石油、天然气、煤炭重大转化建设项目的审批、初步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限上项目的报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问题;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提出促进全省能源发展、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和技术创新的对策建议;研究解决全省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编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对能源资源的勘探和能源资源开发的协调和管理;参与编制全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年度计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负责全省能源重大对外合作项目的审核及项目管理;负责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和技术交流等对外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全省能源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省政府经济发展顾问及基地建设专家咨询组开展项目咨询、调研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延安、榆林基地建设现场协调服务办公室的工作;承办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煤电组

1、分析电力、煤炭(含煤液化)产业的发展态势,提出全省电力、煤炭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及产业发展政策;组织制定电力、煤炭相关体制改革方案,负责实施电力、煤炭的相关体制改革。
2、负责电力、煤炭(含煤液化)行业、10万千瓦(含10万千瓦)以上热电厂权限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初步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限上项目的报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问题;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安排项目前期费用。
3、协调电力、煤炭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电力、煤炭对外合作项目。
4、组织开展全省煤炭地质勘探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综合组

1、分析国内外能源产业的发展态势,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全省石油、天然气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及产业发展政策;负责编制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的建设规划;组织制定石油、天然气相关体制改革方案,负责实施石油、天然气的相关体制改革。
2、负责省内及跨省区石油、天然气输送管网的建设项目核准与上报,协调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3、负责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权限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初步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限上项目的报批;负责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内石油、天然气和煤炭重大转化项目的审批、初步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限上项目的报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问题;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安排项目前期费用。
4、协调石油、天然气、煤化工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对外合作项目;组织开展全省石油、天然气地质勘探工作。
5、负责协调省政府经济发展顾问及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专家咨询组开展项目咨询调研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延安、榆林基地建设现场协调服务办公室的工作。
6、负责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办公室综合材料起草及日常工作;负责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办公室的项目前期费用。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组

1、分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环保及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态势,提出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全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研究解决全省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环保及新能源产业体制改革方案,负责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环保及新能源产业的相关体制改革。
2、负责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环保及新能源重大项目审核,协调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3、组织开展节能、节材、节水、节油等资源节约工作,指导和推动节能降耗增效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示范项目和绿色照明工程,推广节能技术,促进技术进步;管理重点用能单位和能源利用监测工作。
4、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负责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负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及10万千瓦(不含10万千瓦)以下热电厂的项目审核、核准;发布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目录;认定废旧金属及物资回收加工单位;会同公安、工商部门规范物资回收市场秩序。
5、组织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并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加快发展,培育和规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场。
6、编制全省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全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7、负责节能标识的管理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交通运输处

  监测分析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态势,研究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指导交通运输现代化;安排全省交通运输发展的重点项目。

具体职责

1、监测分析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态势和运输市场供求状况,研究提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
2、组织编制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提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和政策。
4、衔接协调交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负责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协调。
5、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指导交通运输现代化。
6、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铁路、民航、公路和水运等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权限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初步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限上项目的报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问题。
7、负责协调铁路、民航、公路、水运以及地方铁路建设的重大问题。
8、负责提出利用国家财政性交通项目资金安排意见;参与提出交通运输项目资本金安排意见;参与交通运输行业的技术引进、利用外资等方面的审查。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工业处

  分析全省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全省主要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实施;负责规划相关行业的重点矿区,安排相关行业和资源开发的重点建设项目。

具体职责

1、分析预测工业发展形势,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提出促进产业升级和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发展思路,对全省工业现代化进行宏观指导。
2、对工业各行业的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拟订化工、医药、冶金、有色、黄金、建材、机械、轻工、食品、纺织、烟草等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和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并提出结构调整目标;负责编制全省工业年度生产计划。
4、负责拟订全省烟花爆竹行业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
5、研究拟订并监督实施相关行业的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实施。
6、负责规划相关行业的重点矿区,安排相关行业矿产资源开发的重点建设项目。
7、会同委内有关处室审批、上报相关行业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对非政府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严格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进行核准或备案。
8、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目标,筛选、提出上报争取国债专项资金项目;会同有关处室编制我省工业企业使用政府财政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计划;向政策性银行推荐相关行业的建设项目;组织协调相关行业的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9、联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高技术产业处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全省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建议;衔接协调高技术产业(含信息产业)的专项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的示范工程;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资金,安排全省高技术产业建设重点项目。

具体职责

1、研究高技术产业及新兴产业发展动态,提出全省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高技术产业化机制的建立;组织拟定和实施年度计划。
2、研究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化建设;衔接协调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
3、研究提出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衔接协调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电信业、软件业、网络业、邮政业等专项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筛选提出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国家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发展计划项目。
5、研究提出鼓励和引导高技术产业发展投入的相关政策,优化配置高技术产业化培育引导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6、负责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的审批、初步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问题。
7、负责审理归口的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内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8、负责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审批与管理;参与省级重点实验室项目审批和管理。
9、负责协调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带内高新开发区有关事宜;联系杨凌示范区。
10、参与高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和信息产业的技术引进、利用外资等方面的审查工作。
11、审批省科技、信息产业、技术监督、科学院、社科院、科协、通信、邮政等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参与相关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的审批工作。
12、负责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有关事宜;承办陕西省陕南中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社会发展处

  分析全省社会事业的发展态势,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组织编制有关专项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全省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安排全省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

具体职责

1、分析全省社会事业的发展状况,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2、负责拟定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全省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计划指标,监督评估计划的实施。
3、组织编制和衔接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含研究生大中专技工学校招生)、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文物、出版、旅游、民政(含城镇复退军人安置)等专项计划和发展政策。
4、研究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社会事业发展、产业发展和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组织拟定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法规的制定。
5、研究全省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6、负责审核全省社会发展领域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项目,提出社会事业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全省教育、卫生、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影视、出版、民政、计划生育、劳动保障、人事、体育、档案等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负责社会事业重点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评估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效益。
7、负责联系省台办工作。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经济贸易处

  监测分析全省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组织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等储备,指导监督重要商品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具体职责

1、监测分析全省市场及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建议。
2、负责全省重要商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3、组织编制重要农产品(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羊毛、食糖等)、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的进出口关税配额;参与出口加工区和出口退税等有关外贸政策的制定。
4、负责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储备;指导监督重要商品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
5、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经贸流通设施建设项目。
   6、协调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省农资市场协调和管理工作。
7、承办陕西省粮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财政金融处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革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规模、结构和投向;研究提出企业债券的发行总量和资金投向;承办非国有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制及上市审核推荐工作。

具体职责

1、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分析财政、金融、证券、保险等执行情况,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2、组织研究财税、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参与研究投资体制改革及相关法规起草;参与制定财税、金融、保险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3、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规模、结构和投向;研究提出企业债券的发行总量、资金投向,负责企业债券管理,并监督使用情况。
4、研究提出引导社会融资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银企合作;研究和指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衔接协调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信用担保体系。
5、建立与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之间的信息和工作联系制度,不定期通报全省重大项目情况和经济信息,引导其资金投向。
6、负责非国有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制及上市审核推荐工作,负责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
7、审批或核准财税、金融、证券、保险、工商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8、参与对利用银行贷款、发行有价证券筹集建设资金的项目进行审批或核准;做好项目融资的衔接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事处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经济系列职改工作,并组织全省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评审。承办委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具体职责

1、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内设机构编制的报批及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委属单位人员调动、任免、考察工作;负责管理委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配备及处级干部的任免工作;负责委机关及委管权限内干部的人事档案保管、材料收集归档和转送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委系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调研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因公出国人员的政审及报批手续;承办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
2、负责全省发展改革委系统两年一次先进工作者的评审奖励,协助有关处室搞好全省发展改革委系统先进单位和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
3、负责办理委机关和委属单位的劳动工资正常晋升,以及个人因职务变动或获奖等的工资变动手续;对离退人员的离退休费及享受待遇提供政策指导与上报审批;负责指导委属各事企业单位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4、负责委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结构比例的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委属事业、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工作。
5、负责全省经济系列的职改工作;组织全省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评审。
6、负责指导委属各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业务工作。
7、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陕西省经济动员办公室

  陕西省经济动员办公室,为省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办事机构。

具体职责

1、负责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动员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预案,必要时组织经济动员预案演练。
2、研究提出全省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编制和衔接航空、航天、兵器、船舶、核工业及地方军工等中长期规划及专项计划。
3、负责全省国民经济潜力调查统计工作,掌握战时可供动员的人力、物力、财力情况。
4、按照国家、军队有关规定和军事需求,制定和实施全省战略物资计划与储备;战时组织领导全省经济动员的实施工作。
5、组织全省国民经济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军民两用技术和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研究及其成果应用。
6、指导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经济动员方面的工作,协调解决有关的问题。
7、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8、负责全省军民结合、军民两用投资项目的论证、审批和申报工作;会同有关处室负责省军区及所属单位的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全省军工动员生产线的维护封存管理。
9、负责衔接与国民经济动员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的起草工作。
10、承办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和省发展改革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委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具体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委领导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决议,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党员干部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本机关干部、职工的意见,维护干部、职工的正当权益,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人事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人事处级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协助党组做好统战工作。
9、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1、承办委党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监察室

   根据省监察厅赋予的职责,依法依纪对省发改委机关、委属单位及人员实施行政监察,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具体职责

1、监督检查本部门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委党组(党委)及其成员、行政领导和其他党员、干部执行党内法规和行政监督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2、协助本单位党组(党委)、行政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
3、监督检查本单位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4、督促、协调本单位党政领导研究制定本单位和本系统、行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
5、受理对纪检、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纪检、检察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
6、指导(领导)本单位和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
7、完成省纪委、监察厅和委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西部开发工作处 (与省西部开发办综合规划组合署办公)

  负责省西部开发办日常政务和行政事务;研究提出全省西部开发战略、发展规划及重点项目规划;负责省西部开发办的综合工作、重要文件起草和对内对外宣传。

具体职责

1、商有关处室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建设规划。
2、负责省西部开发办的综合工作,重要文件起草,西部开发有关文件、电报、资料的批分、核稿和催办,对内对外宣传。
3、负责省西部开发办的日常工作运转和综合协调,协助省西部开发办领导组织协调西部开发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加强与省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市西部开发办(计委)的联系和信息收集工作。
4、负责起草年度全省西部开发工作要点,会同有关处室制定西部开发年度计划。
5、负责西部开发有关事项的督查工作。抓好西部开发有关会议、文件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以及省西部开发办领导批示办理情况的督催、检查和落实工作。
6、组织开展西部开发有关事项的调查研究活动。
7、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政策研究室(与委经济研究所合署办公)
研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政策;会同组织全省发改委系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对全省经济运行、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和重大经济政策进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参与重要文件的起草。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所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和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具体职责

1、负责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文件传阅、参加有关会议和政治活动等组织服务工作。
2、协同办公室做好离退休干部和退休职工的医疗、住房、生活福利待遇的落实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离退休干部和退休职工为四化建设承担力所能及的任务,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4、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疗养工作,办好活动场所,开展适宜的文体活动。
5、负责对离退休干部、职工进行家访和节日慰问活动。
6、对发改委系统有退休职工的单位进行政策上指导。
7、商办公室、人事处办理离退休老干部和职工逝世时的善后工作;协助做好离退休人员逝世后其家庭有关事宜。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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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